為期三天的第二屆中國國際(廈門)漁業博覽會暨首屆泛珠三角區域水產品交易會2007年9月15日在廈門國際會展中心開幕,來自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西班牙、意大利、俄羅斯、美國、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以及我國20多個省市、港澳臺地區的近300家企業的2000余種漁業精品,集體展示了一頓可口美味的“漁業大餐”。
為進一步促進全球水產行業的貿易交流,讓更多更好的水產精品占領國際市場。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主辦,中國漁業協會、中國水產加工與流通協會及泛珠三角漁業經濟合作區協辦的第三屆中國國際(廈門)漁業博覽會暨海峽兩岸水產品交易會將于2008年9月在廈門國際會展中心隆重召開。屆時組委會將以最大的誠意邀請全國及世界各地的漁業企業、漁業界朋友到會參展、參觀。
我們決心把中國國際(廈門)漁業博覽會打造成我國最具輻射性、影響力的漁業交易平臺和技術信息交流中心。最大限度地滿足參展商、貿易商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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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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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時間:2008年9月18~19日
大會開幕:2008年9月20日9:00
展出時間:2008年9月20~22日
撤展時間:2008年9月22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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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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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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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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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產品:各種水產活、鮮、凍、干品(如魚、蝦、蟹、貝、鰻、藻等),水產食品、水產干制品、腌熏制品、水產罐頭、魚糜/漿、海洋生物制品、海洋保健食品、調味品、水產工藝品等。
2. 養殖及設備:淡、海水養殖(如魚苗、珍珠等),種苗、生態群落造型、各種珍稀水草;養殖管理技術等;攔網設施、網箱、池泵、養殖自動化設備及儀器、漁池用加溫及控溫器設備、水質凈化消毒系統、水質檢測及分析儀器、增氧系統、水域生態治理、養殖污染控制及處理等。
3. 加工技術及設備:精(深)加工技術與成套設備,冷凍加工、保鮮技術與設備,制冰機、冰柜,水產包裝材料及設備、各類檢測儀器等。
4. 捕撈技術及裝備:捕撈技術、遠洋漁業、捕魚船舶、船上用品、船用儀器設備、稱重設備、助漁導航及通訊技術裝備等。
5. 飼料及漁藥:水產飼料、餌料、添加劑、水質改良劑、飼料機械;漁藥、病害防治、診斷、分析技術等。
6. 休閑漁業及釣魚釣具:海、淡水觀賞魚、水生寵物及用品;各類釣竿(手竿、海竿)、通用釣具及配件等。
7. 物流服務及技術:物流服務企業、冷藏及冷凍運輸車(船)及物流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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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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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接郵寄:向全國各地海洋漁業局、漁業公司、養殖場、水產品加工企業、海洋食品生產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實驗室及研究室、科技人士、代理經銷商、農產品水產品批發市場、各大超市、星級酒店、高級采購商等發出20萬份參觀券。
2. 電子郵件:專業設計精美的電子請柬,利用主辦機構自有的龐大數據庫,專人負責定期向國際國內外漁業公司、養殖場、水產品加工企業、海洋食品生產企業、科研機構、實驗室及研究室、科技人士、國際采購商等廣大專業用戶發出近50萬次邀請。
3. 組團參觀:向相關政府機構、各國大使館、行業協會商會及技術學會贈送特別邀請函,并委托國外專業展覽公司、行業協會組織國際專業采購商團體到會參觀洽談,增加觀眾的含金量。
4. 展商邀請:由各參展商邀請自身客戶群,到會參觀考察、洽談訂貨,通過展商的現場講解與演示,讓客戶對展商的實力及產品的性能都有深刻的了解和信任,為雙方合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5. 宣傳推廣:通過在各媒體上刊登展會的新聞和廣告,讓觀眾能及時了解展商及展品情況,吸引更多的專業觀眾到會參觀洽談、采購訂貨。
6. 配套活動:同期舉辦“泛珠三角區域漁業經濟合作論壇”、“水產品采購聯誼會”、“水產養殖技術交流研討會”,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主講,在提升展會規格的同時,吸引更多的專業用戶到會聽講及參觀,歡迎各展商同期舉行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會。
7. 貿易配對:在參展商履行完參展申請手續后,可向組委會提交貿易配對意向表,組委會將有征對性的提供國內外專業采購商與供應商項目對接的貿易配對服務,提高參展企業在展會現場商貿洽談機率。
8. 優質服務:為國外專業觀眾提供簽證材料,為國內外專業觀眾代訂返程票、賓館(會議價),贈送專業觀眾大會會刊、紀念品,為專業觀眾提供展商及展品情況、旅游交通飲食方面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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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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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漁業貿易網、中國水產貿易網、廣東漁業信息網、上海水產行業協會網、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網、農博網、中國漁網 、南方漁網、、中國南方水產網、中國漁業網、中國漁具網、中國漁商網、湛江水產網、第一食品網。
2. 中國海洋漁業報、《中國海洋產業•水產漁業》、《中國水產貿易》、《水產前沿》、《臺灣養魚世界》、《膠東水產》
《漁業現代化》、《水產科技情報》、《漁業致富指南》、廈門晚報、廈門海峽導報、廈門TV頻道、廈門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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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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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委會將設立一系列唯一指定贊助商(如大會冠名贊助等),有興趣廠商均可參與,詳情請另行向組委會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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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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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展單位詳細填寫好《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郵寄或傳真至組委會。
2. 報名后,參展單位必須在10日內將參展費用匯入組委會指定賬戶。
3. 展位安排以“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為原則,組委會有權對少量展位予以調整。
4. 參展單位代表住宿及展品運輸,組委會將另行通知。